門諾醫院圖書館閱覽及借閱規則
91年01月22日第一次圖書館委員會議通過
98年11月13日第二次圖書館委員會議通過
104年01月07日第二次圖書館委員會議通過
目的
為使本院圖書館有效管理圖書資料,俾利借閱手續辦理,特制定本辦法
範圍
本規章適用門諾醫院及法人所屬機構、基金會、新美崙,特約醫師、實習(見習)醫師、本院護生及各校指導老師、院外開業及他院醫師。
服 務 對 象
- 本院員工、門諾基金會、新美崙企業員工(身份別A)。
- 本院特約醫師、實習醫師、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(西醫PGY) (身份別B)。
- 見習醫師、同工眷屬、本院志工(身份別C)。
- 院外開業醫師及他院醫師(身份別D)。
- 各校實習護生、指導老師(身份別E)
服 務 時 間
週一至週五 08:00A.M.~ 06:00P.M.
週六、星期日及國定假日休館
服 務 方 式
一、 本館館藏除視聽資料(使用規則詳見視聽中心管理辦法)外,採開架式管理,讀者可自行選取所需資料,於館內使用或憑相關證件至服務台辦理外借手續。讀者借閱資料應持本人有效證件,不得使用他人證件,違者停止雙方借書權利3個月。
二、 借書證之辦理
- 本院員工及相關企業員工憑識別證,加貼圖書館讀者條碼即可刷卡借書不需辦證。
- 本院特約醫師、實習醫師、憑各單位出具之證明文件,親至本館新增讀者檔並加貼條碼於臨時識別證上即可,該證僅限於有效期間內在本館借書。
- 開業醫師憑本館核發之借書證。(相關規定詳見院外開業醫師及他院醫師使用辦法)
借 閱 規 則
一、各類型讀者及資料借閱相關規定
讀者身份別
資料類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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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(Y)否(N)外借
|
借閱
數量
|
借期
(天)
|
續借
(天)
|
逾期罰款
(每件每日/每時NT$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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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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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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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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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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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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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西文圖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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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
|
Y
|
N
|
Y
|
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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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(A、B)
3 (D、E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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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
|
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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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元/每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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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 刊
|
過期休閒
|
Y
|
Y
|
N
|
N
|
N
|
(期刊合計)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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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
|
14
|
5元/每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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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期醫學*未裝訂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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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
|
Y
|
N
|
N
|
N
|
72小時
|
0
|
5元/每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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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期休閒*
當期醫學*
|
隔夜
|
隔夜
|
N
|
N
|
N
|
1
|
0
|
5元/每日
|
視 聽 資 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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休閒性
|
Y
|
Y
|
N
|
N
|
N
|
2
|
7
|
7
|
5元/每日
|
醫學類
|
N
|
N
|
N
|
N
|
N
|
-
|
-
|
-
|
-
|
參考工具書R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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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
|
N
|
N
|
N
|
N
|
-
|
-
|
-
|
-
|
須本人親自憑證至服務台辦理。外借資料均有加蓋到期日之到期單,提醒讀者應還日期。身份別E之讀者借書時需押附有照片之證件。
本人或委託他人代還皆可。讀者於本館閉館時間還書,可直接投入圖書館大門前還書箱。本館於每一開館日上午10:00固定收取讀者投入還書箱之資料,並自動將取出資料之還書日期設定為前一開館日(例如:星期一早上10:00取出之資料,視為上一個開館日還書)。
當期醫學期刊、當期休閒期刊,讀者身份別為A、B者,得於閉館前1小時內至服務辦理借書手續,但必須在次一開館日開館後1小時內歸還,否則視為逾期,逾期罰款按「小時」計,每小時罰5元,不滿1小時以1小時計。
讀者欲借之圖書資如已被借出,可辦理預約。預約冊數每人以2冊為限。預約書到館後,本館立即發通知給預約者到館取書,預約保留期限為該書被歸還後3日,逾期視同棄權。
讀者外借之中西文圖書、過期休閒期刊及非醫學類視聽資料借期滿,如無他人預約且未逾期,可續借乙次,借期與初借期同。讀者可親自到館、電話通知或線上自行理續借。新的到期日自續借當日起重新計算,請自行於書後到期單上註明,以免逾期。
讀者外借資料逾期,本館將E-mail逾期通知單並公告於圖書館公佈欄。逾期未歸還者,本館得按日或時科以逾期罰款每件每日新台幣5元,按日累加,以兩個月為上線,逾期超過兩個月者以遺失論罰兩倍書款。讀者身份別A和B者,逾期罰款金額由成本課從薪資扣抵。
圖書資料逾期未還或逾期罰款未繳清者,暫停其借書權利。
本館新購入之圖書資料展示期為14天,展示期間限館內使用,但接受預約。展示期結束後推薦此書者可享有第一順位借閱權,其次為預約者。
借閱之圖書資料如有遺失、污損或撕毁等情事,一律以實際購入價格乘2倍之現金賠償。所借圖書如遺失,請立即到館辦理賠償手續,以免因逾期而被停止借書權利。讀者身份A和B者,賠償金額由成本課從薪資扣抵。
本館遇編目、清點、裝訂或其他必要情況時,得隨要求讀者提前歸還借出資料。
規 則 修 訂 本規則經圖書館委員會通過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